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精卵捐贈停看聽」參閱
函轉教育部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精卵捐贈停看聽」懶人包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本(105)年10月12日國健婦字第1059906216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本年8月16日「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衛生、福利及家庭組第12次會議」會議紀錄辦理,會議決定請國健署就捐卵的風險及權利義務等加強說明,請本部研議透過學校健康中心進行訊息宣導。
三、茲提供懶人包1份(如附件),請學校於適當場合協助宣導。
精卵捐贈停看聽懶人包.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