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2018台灣燈會在嘉義『藝術創作燈區』作品公開徵選」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06年8月25日府教社字第1060172211號辦理。
二、 配合2018台灣燈會在嘉義,特針對全國各大專院校藝術、
   設計相關科系,辦理「藝術創作燈區」作品公開徵選,藉
   由光影藝術,結合嘉義人、文、地、產、景特色展現田園
   城市嘉義新時代風貌。
三、 活動期間:預計2018年3月2日至3月11日〈依實際公告為
   準〉。
四、 徵選主題:千元遊嘉、遊「嘉」趣、嘉義人文地產景特色
   北回23度半。
五、 報名資格:
   (一)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全國各大專院校藝術、設計相關科
   系(以學校、院所及系別為組別均可,成員須含學校指
   897第2頁, 共2頁裝訂線導老師,作品入選後以學校名義跟機關簽約)。
   (二)以個人組隊報名:全國各大專院校藝術、設計相關科系
   學生組隊報名;作品如係共同創作,每件作品製作人數
   不限,指導教師至少1人,並推舉授權代表人(不限學生
   或指導老師,作品入選後以授權代表人跟機關進行簽約
   ,惟需填寫授權代表同意書〈附件三〉。
   (三)為讓提案作品設計執行更具體可行,每件提案作品均須
   有一名以上指導老師,報名時須同時繳交指導老師聲明
   書(附表二)。
   六、送件方式:
   (一)收件時間:106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6時00分截止收
   件,專人遞送或掛號郵寄均可,逾時恕不受理,以郵戳
   為憑,並請自行考量郵寄時程。
   (二)收件地點: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地址:6124
   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
   七、相關作品公開徵選內容,請自行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