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06月09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90018464號函發布「我國參加2021年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暨教育部體育署109年12月11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90040773號函辦理。
二、 參賽代表隊隊職員名額:
(一)教練:至少男子1名,女子1名。(但視實際競賽需求與報名人數調整
之)
(二)選手:男子5名,女子5名,共10名。(依技術手冊規定之參賽名額
為上限)
三、 資格限制:
(一)教練:依據下列資格順序遴選。
1.須為具有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國家級競技體操運動教練證資格者
且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奧亞運培訓隊之教練。
2.非中華民國國民或具中華民國體操協會B級教練資格者,得經訓輔委員會決議,報經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定後辦理徵召。
(二)選手:介於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中華民國國
民,且需符合下列三項資格之一:
1. 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各校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或承認之
正式學制者)。
2.大專校院畢業學生:於2020年1月1日後,自大專校院畢業者。
3.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凡109學年度畢業並預定於110學年度進
入大專校院就讀者。
四、 代表隊組成:
(一) 教練:由中華民國體操協會自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奧運培訓隊男子隊及女子隊教練中分別排序推薦男子隊與女子代表隊教練名單,經中華民國體操協會選訓委員會提2021年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訓輔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後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
(二) 選手:
1.正選男子5名:
(1)第一順位:我國競技體操於 2020 年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參賽者。
(2)第二順位:由2020年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選拔賽決選成績排序,
擇優遴選。
2.正選女子5名:
(1)第一順位:我國競技體操於 2020 年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參賽者。
(2)第二順位:由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及 110年全國大專校院
運動會第一競賽全能成績排序,擇優遴選;成績相同時,比較第一
競賽各單項競賽最佳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遴選。
五、培訓選手應於培訓階段進駐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辦理集中訓練。
六、代表隊教練及選手名單應由 2021 年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訓輔委員會議
審議後,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辦理報名程序。
七、本辦法經2021年成都世大運訓輔委員會審議後,報教育部體育署審核通
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