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教育部公告有關境外生入境居家檢疫天數自111年3月7日起縮短為10天,詳如說明,請查照。

【函轉】教育部

主    旨:

有關境外生入境居家檢疫天數自111年3月7日起縮短為10天,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2月24日新聞稿(如附件)辦理。
 二、檢疫天數:境外生自111年3月7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由14天縮短為10天,並檢疫期滿後續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三、居家檢疫場所:境外生入境後居家檢疫場所,仍依原專案規定為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
 四、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居家檢疫期滿後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應進入校園上課或前往人群聚集之處,並要求學生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如要入住校內宿舍,學校應安排獨層且一人一室之宿舍,如衛浴設備或洗衣設備為共用,請規劃分流、分時段使用,並於每次學生使用完後應落實清消。
 五、採檢措施:境外生入境後應配合指揮中心相關採檢措施如下:
 (一)PCR檢測(計2次):入境時1次、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0天)1次;並請學校確實於「衛生福利部防疫追蹤系統」上紀錄檢疫第10天之PCR檢測結果。
 (二)家用快篩試劑檢測(計5次):檢疫第3天、第5天、第7天以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天、第6-7天,各執行1次;請學校確實於「衛生福利部防疫追蹤系統」上紀錄檢疫期間之快篩結果,並請提醒學生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以雙向簡訊回傳快篩結果。
 六、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高等教育司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二)技專校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
 (三)大學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中心: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鄒沛妡小姐(02)7736-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