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主 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114-115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公費接種對象擴大為
「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措施,再延長至本(115)年7月31日止,請配合
宣導及鼓勵踴躍接種,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本年4月22日衛授疾字第1150200401號函(如附件)辦
理。
二、 本部前依衛福部114年12月11日衛授疾字第1140201222號函,業於114年12月16日以
臺教綜(五)字第1140131924號函(諒達)轉知旨揭接種計畫之公費接種對象,自本年1
月1日至同年2月28日擴大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復依該部本年2月23日
衛授疾字第1150200190號函,於本年2月26日以臺教綜(五)字第1150019528號函(諒
達),轉知前揭擴大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措施,延長至本年4月30日止,合先
敘 明。
三、 衛福部本案函文表示,依該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全球近
期COVID-19陽性率呈下降趨勢,國內疫情處低點;惟疫情流行趨勢變化大,為持續防
範夏季可能疫情,經諮詢ACIP(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同意前揭擴
大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措施,將再延長至本年7月31日止。
四、 請轉知所屬有關旨揭疫苗延長擴大接種時程之訊息,並請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COVI
D-19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以提高接種意願;另建議可與轄區地方政府衛生局
合作,安排入職場、學校、機構等場域,提供集中接種服務,以提升接種成效,阻斷群
聚傳播風險。
五、 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資訊,請逕至疾管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
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運用;或撥免付費
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