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本校內販賣機販賣產品未使用中聯油脂案受影響油品
說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本年7月10日FDA食字第1151301801號函及本年7月12日FDA食字第1151301802號函辦理。
二、 本校總務處已向校內販賣機廠商查證,均未使用中聯油脂案受影響產品,並已提供油品合格證明、公告及退費機制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