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第一學期每週缺曠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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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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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週 |
第四週 |
第五週 |
第六週 |
第七週 |
第八週 |
第九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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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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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週 |
第十二週 |
第十三週 |
第十四週 |
第十五週 |
第十六週 |
第十七週 |
一、每週一生活輔導組網頁公告學生缺曠課請假情形,請同學定期上網查詢,亦可至個人PORTAL系統查詢。
二、如有發現同學連續兩天未到者,請風紀股長速至生輔組報備,以便啟動關懷機制,並及時反映缺曠情形。
三、學生請假規定:
- 提醒同學相關請假程序,須於缺課日兩週內辦理完畢,逾期將不接受請假。(EX.101年03月01日(週四)缺課,須在101年03月16日(週五)前繳交假單至生輔組/進修部:聯合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