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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 函文

 主旨: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積極擴大農畜水產品可追溯品項,自本(106)年8月1日起,全面推動國產生鮮禽肉溯源制度。

 說明:    

    一、依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本年7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72843號函副本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年6月30日農牧字第1060043037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強化生產者自主管理與產品安全責任,自本年8月1日起,全面推動國產生鮮禽肉溯源制度,將溯源二維條碼(QR Code)與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結合,揭露生產者資訊,區隔國產與進口產品,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國產生鮮禽肉均可追溯來源。

    三、消費者可即時透過手機掃描溯源QR Code或至國產生鮮禽肉溯源平臺(http://www.poultry-trace.org.tw/)輸入溯源編號,查詢禽肉屠宰場及來源畜牧場相關資訊;該會並製作30秒宣導動畫(影片網址:http://video.coa.gov.tw/videos/play/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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