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馬術錦標賽
桃園市體育會馬術委員會辦理「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馬術錦標賽暨110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說 明:
一、 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9年12月30日桃市體彥字第1090955號函暨所屬馬術委員會109年12月28日桃體馬良字第10912280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賽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比賽日期:110年5月1日、2日。
(二)比賽地點:本市大溪區中新里5鄰中庄下崁21-5號(原野馬術訓練中心)。
(三)比賽項目及組別:
1、馬場馬術:學生組、社會組。
2、障礙超越:學生組、社會組。
三、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 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防疫計畫、110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遴選辦法各1份,或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說 明:
一、 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9年12月30日桃市體彥字第1090955號函暨所屬馬術委員會109年12月28日桃體馬良字第10912280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賽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比賽日期:110年5月1日、2日。
(二)比賽地點:本市大溪區中新里5鄰中庄下崁21-5號(原野馬術訓練中心)。
(三)比賽項目及組別:
1、馬場馬術:學生組、社會組。
2、障礙超越:學生組、社會組。
三、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 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防疫計畫、110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遴選辦法各1份,或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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