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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長基食品廠部分油品標示不實已取消17項食品GMP認證,請檢視家中使用之油品。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02)2397-6915
    承 辦 人: 呂賴艷
    聯絡電話: (02)7736-5610
   
 
受 文 者: 亞東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 臺教綜(五)字第102015909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0件) 無附件
 
  旨: 為維護教職員工生食品安全,請學校清查並停止使用標示不實及違法添加之油品,請 查照。
  明:  
  一、 據衛生福利部本(102)年10月17日發布新聞稿,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大統特級橄欖油等部分油品涉標示不實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目前已由彰化縣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下架封存相關油品,並進行抽驗。另查經濟部工業局已於本年10月18日公告取消該生產線認證產品大統葵花油等17項之食品GMP認證資格及標誌使用權。
  二、 為維護教職員工生食品安全,請學校辦理措施如下:
     (一)請學校校內之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或餐食供應團膳公司有使用或供售該公司產品,應立即下架及停止使用。
     (二)請學校針對餐飲場所、自營販賣部或委外連鎖便利商店等,進行全面清查:
     1、請確認學校餐食食用油應具正字標記或GMP標章,如該項產品無正字標記或GMP標章,則須使用經檢驗合格或合法登記之工廠產品,不得使用包裝不完整及未經檢驗合格之雜牌食品。
     2、如發現廠商使用違法食用油,應依契約規定辦理。
     (三)請學校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建立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並落實自行檢查管理;為維護教職員工生食品安全,本部將於近期抽查學校油品使用及販售狀況。
     (四)請學校加強宣導教職員工生及家長,應自行檢視家中使用之油品,如有標示不實及違法添加之產品,應停止使用,以免影響健康。
  三、 有關油品標示、銅葉綠素及GMP等相關資訊可逕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及台灣食品GMP發展協會網站(http://www.gmp.org.tw/index.asp)查詢。

本校鑫鑫學生餐廳使用之油品為「大統益股份有限公司」有GMP標章之「美食家烘培油」,未使「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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