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轉知衛福部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自115年1 月1日起擴大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協助宣導鼓勵踴躍接種
教育部
主 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114-115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公費接種對象自115年1
月1日起擴大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並請協助宣導相關訊息及鼓勵
具接種需求者踴躍接種,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本年12月11日衛授疾字第1140201222號函(如附件)
辦理。
二、 前揭衛福部函文表示,依該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本年12月9日第4次
會議決議,自115年1月1日至同年2月28日擴大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為「滿6個
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以提升民眾免疫保護力,降低感染後併發重症及死亡風
險。 又目前COVID-19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情形整體呈下降趨勢,與流感疫苗相當,亦請
協助持續宣導,以降低民眾對於COVID-19疫苗不良反應之疑慮,提高接種意願。
三、 請協助轉知所屬有關旨揭疫苗接種之相關資訊,並請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COVI
D-19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以提高接種意願;另建議可與轄內地方政府衛生局
合作,安排入職場、學校、機構等場域,提供集中接種服務,以提升接種成效。
四、 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資訊,請逕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
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運用;
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主 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114-115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公費接種對象自115年1
月1日起擴大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並請協助宣導相關訊息及鼓勵
具接種需求者踴躍接種,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本年12月11日衛授疾字第1140201222號函(如附件)
辦理。
二、 前揭衛福部函文表示,依該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本年12月9日第4次
會議決議,自115年1月1日至同年2月28日擴大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為「滿6個
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以提升民眾免疫保護力,降低感染後併發重症及死亡風
險。 又目前COVID-19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情形整體呈下降趨勢,與流感疫苗相當,亦請
協助持續宣導,以降低民眾對於COVID-19疫苗不良反應之疑慮,提高接種意願。
三、 請協助轉知所屬有關旨揭疫苗接種之相關資訊,並請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COVI
D-19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以提高接種意願;另建議可與轄內地方政府衛生局
合作,安排入職場、學校、機構等場域,提供集中接種服務,以提升接種成效。
四、 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資訊,請逕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
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運用;
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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