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函轉】請向供應校園餐食者宣導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並落實食品安全教育訓練及衛生安全管理

教育部
主 旨: 請向供應校園餐食者宣導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並應落實食品安全教
育訓練及衛生安全管理,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年4月10日FDA食字第1151300872號函副本辦理。
二、 前揭函文指出,近期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顯示我國餐飲業食品製備及供應流程之
衛生管理仍有精進空間,且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除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
刑事責任外,亦將對業者商譽與營運造成重大影響,爰請各校加強輔導校內餐飲業
者,落實以下事項:
(一)持續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要求食品從業人員確實落實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
原則,包括:「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
要注意保存溫度」、「不飲用山泉水」及「不採、不食、不贈予、不收受不明動植
物」,以降低交叉污染及病原滋生風險。
(二)另鑑於蛋品及其加工製品屬食品中毒高風險食品,爰請特別加強相關宣導與管理措
施,包括蛋品妥善冷藏保存、避免使用破損蛋品、作業後確實清潔器具及作業環
境,並優先使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且確保食品充分加熱,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三、 相關預防食品中毒之宣導品,該署已公布於網站(路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
e.aspx?sid=1816&r=152856057),請各校加強宣導及推廣運用,並落實食安相關規
定及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四、 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督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配合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